宜昌市东山大道137号房屋外立面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湖北省新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宜昌市东山大道137号房屋外立面整治工程,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该项目采购供应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 宜昌市东山大道137号房屋外立面整治 ;
2. 项目地点: 宜昌市东山大道137号 ;
3. 项目内容: 外立面整治 (具体需求见招标文件);
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 质量标准:公司验收合格;
6. 工期: 30 日历天。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 近两年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5. 信誉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中失信惩戒对象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并盖章);
(2)在三年内无重大质量事故及重大及以上的安全事故,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领取方式:投标人通过现场领取方式向采购人获取招标文件。
2.领取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至2023年5月24日。
3.领取地点:湖北省新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武汉市硚口区发展大道33号)。
四、投标文件的构成
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
五、投标限价及报价要求
1. 本次招标设最高投标限价为 196450.1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将不予接受。
2. 投标人所有报价以人民币报价,按投标邀请函中的要求填写单价、总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公章。(若为授权代表签署,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并加盖公章)。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本项目采用纸质投标文件开标,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6月12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及其电子版备份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或邮寄送达至武汉市硚口区发展大道33号湖北省新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 投标要求:投标文件要求正本1份,副本2份,应装订成册并密封,封面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七、资格审查的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形式,采用合格制。
八、评标办法
本次邀请招标将采取综合评估法。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相关信息发布网址为英超联赛买球官方网站(中国)有限公司官网(/index.html)。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冰
联系电话:027-83523800